2014年天津市养老保险缴纳基数是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来确定的,具体数值如下:
根据《天津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》规定,2014年天津市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缴费基数。
具体计算方法如下:
1. 首先,根据职工上一年度的工资收入,确定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。根据相关政策规定,2014年天津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为当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%,下限为当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%。
2. 然后,根据职工的工资收入确定缴费基数。根据个人实际工资收入,确定在上述缴费基数的范围内的具体数值。如果职工的工资收入低于下限,则缴费基数按下限确定;如果职工的工资收入高于上限,则缴费基数按上限确定。
需要注意的是,具体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的调整而有所变化,以上仅为2014年天津市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一般情况说明。如需了解最新的政策和具体数值,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查询最新的相关法规文件。